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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指南-英格兰及威尔士公司重组及破产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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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快速指南概述了在英格兰和威尔士注册成立的公司可适用的公司重组和破产制度。1

    由于这是英国公司在当前经济环境下可能经历的最常见的破产程序,因此存在一份单独的快速指南,以更详细地概述管理程序。

    我在哪里可以找到与公司破产有关的法律?

    在英格兰和威尔士,有关公司破产的法律主要见于1986年《破产法》(经修订)(行为)及《2016年破产(英格兰及威尔士)规则》(经修订)(《规则》)。

    公司什么时候破产?

    该法案并没有对一家公司何时资不抵债作出精确的检验。然而,一切都取决于一家公司何时“无力偿还债务”。《企业法》第123条规定了两种主要的测试方法来确定公司何时无力偿还债务:

    • 现金流量测试”。该法案第123(1)条规定,如果(除其他外)出现以下情况,公司将被视为无法偿还债务:
      • 法院认为该公司无力偿还到期债务的;或
      • 债权人已送达超过750英镑的书面索偿要求,但在债权人提出索偿要求后三周内未得到支付或该金额未得到合理清偿;或
      • 法院已下令执行、付款或进行有利于债权人的程序,但不满意地退回(全部或部分)。
    • 资产负债表测试”。该法第123(2)条对此进行了规定,并规定,如果考虑到其或有债务和预期债务,公司的资产价值低于其债务金额,则该公司被视为无法支付其债务,并令法院满意。

    这些测试在实践中往往难以确定,特别是在出现偶然或无法量化的风险的边缘情况下,或者在应用测试时考虑观察或预测未来多远时。

    近年来,现金流和资产负债表测试之间的界限变得更加模糊。2因此,根据目前的法律,在合理近期内到期的债务被认为与现金流量测试相关(而不仅仅是现在到期的债务),而公司的账目只是确定资产负债表资不抵债的起点。最高法院的判决Eurosail案例为如何考虑未来和或有债务提供了指导,但测试涉及一定程度的主观性。

    存在哪些破产程序?

    该法案规定了以下程序。注意,对于其中的一些,3.这并不是公司实际上已经破产的一个条件:

    • 公司自愿安排
    • 政府
    • 清算
    • 暂停;和
    • 行政接管

    此外,根据《2006年公司法》(CA 2006)存在以下程序:

    • 安排方案
    • 重组计划;和
    • 解散(有时也被称为“罢工”)。

    最后,存在一种执行方法,它通常结合了合同救济以及1925年《财产法》(LPA)中关于指定固定费用接管人(有时,当对房地产进行指定时,称为“财产法”接管人)的规定。

    本快速指南的其余部分包含上述每个流程的简要概述,从旨在用于救助的程序(公司自愿安排,安排方案,重组计划,暂停和管理)开始,然后转向终止程序(清算和解散)。

    公司自愿安排

    公司自愿安排(CVA)是一种程序,使负债过重的公司与债权人就如何处理其债务达成协议。该法案第1条将自愿安排定义为清偿债务的组合或公司事务的安排方案。从本质上讲,CVA给了公司一个“第二次机会”,在自愿同意的基础上重组其业务(但有一定的填塞可能性),而不必申请终末破产程序。另外,公司也可以将CVA用作分配程序,以避免清盘程序。为了实施CVA,公司不必在技术上资不抵债。

    建议可以由董事提出,如果公司处于清算或管理阶段,可以由清盘人或管理人提出。该提案必须由公司股东及其债权人共同投票通过(尽管即使股东投票反对该提案,债权人的决定也优先)。如果股东以简单多数(在数量上)批准提案,并且四分之三或以上(在价值上)的回应者投票赞成,那么CVA生效并约束所有有权投票的债权人(无论他们是否收到通知)。4。CVA不能改变优先债权人和有担保债权人的权利,除非他们同意。

    经成员和债权人批准后,CVA生效。但是,在向法院提出申请和提交成员和债权人投票报告后的28天内,可以以不公平或与投票程序有关的重大不正当行为为由对CVA提出质疑。因此,CVA通常在28天的质疑期结束时生效。

    提出自愿安排的建议并不限制债权人的行动,除非该建议获得批准(而且本身可能导致债权人对公司采取仓促行动)。虽然适用于小公司的CVA暂停令已于2020年6月废除,但公司董事在准备CVA时可使用下文详述的独立暂停令。否则,可以将CVA与管理结合起来,以利用在管理时生效的自动暂停(请参阅本说明后面的内容)。

    被提名人/监督者的角色

    首先任命一名破产执行人作为“被提名人”监督投票过程。一旦CVA获得批准,被提名人就成为CVA的“监督者”,负责监督其实施。监事的职责和权力将在自愿安排中规定,而不是在法案和规则中规定。在CVA期间,公司董事有可能保留对企业的控制权。

    结束CVA

    自愿安排将在安排完成后终止,届时将向成员、债权人、法院和公司注册处发出通知,并由监事提交一份总结收支的报告。或者,如果CVA失败,主管通常会采取措施关闭公司或对其进行管理。

    安排方案

    安排方案是另一种程序,通过该程序,陷入困境的公司可以重组其债务和/或组织,使自己恢复财务健康。它经常被用来避免需要正式的破产程序。计划是一个比CVA更复杂的过程,它有更多的法庭介入,它可以约束有担保的债权人。

    方案是公司与其债权人或成员(或任何类别的债权人或成员)之间的妥协或安排,要求亲自或通过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债权人或成员(或任何类别的债权人或成员)在人数上超过50%,价值上超过75%的情况下达成协议,以便在法院批准时对所有人具有约束力。如果债权人的权利差别太大,无法在一个类别中投票,则可能需要将其划分为单独的类别以进行表决。该程序载于《2006年税务条例》第26部分,适用于有偿债能力和资不抵债的公司。

    安排方案可以由公司、管理人、清盘人或债权人发起(尽管实际上债权人很难在没有公司参与的情况下发起)。它甚至可以被外国注册公司使用,只要与该司法管辖区有充分的联系,例如英国法律管辖的财务文件和英国司法管辖区条款。该计划一经法院批准并提交公司注册处备案,便对其权利受该计划影响的所有债权人(或成员)及公司具有约束力。

    与CVA一样,董事通常会在整个计划过程中保留对公司业务和事务的控制权(除非该计划是作为正式破产程序的一部分启动的,在这种情况下,破产办事处持有人保留控制权)。

    重组计划

    重组计划程序于2020年6月推出,使遇到财务困难的公司能够与其债权人和成员提出妥协或安排,以重组其事务。重组计划的框架在很大程度上基于安排方案程序(如上所述),但存在一些关键差异。重组计划的投票门槛是亲自或通过代理出席会议的债权人或成员(或其类别)价值的75%;没有要求50%的此类债权人或成员也投赞成票(不像安排方案那样)。另外,重组计划允许法院批准一项计划,结合不同类型的债权人和成员(而不仅仅是少数民族在类)来绑定价外债权人和股票,只要他们没有不如在另一种情况下,这个计划是通过至少一个类的75%持有一个真正的经济利益或谁会收到付款在另一种情况下,计划是公正和公平。以这种方式将持不同意见的阶级结合起来的过程被称为“跨阶级压制”。

    法院还有权取消实施重组计划的某些股东权利,特别是股东的优先购买权和寻求股东授权以分配和发行进一步股票的要求。在引入重组计划程序之前,这种权利通常赋予股东对作为债转股的一部分发行的股票的同意权。现在看来,作为重组计划的一部分,有可能通过法院取消这一许可。

    重组计划程序适用于根据1986年《破产法》可能被清盘的任何公司,其中将包括外国公司,其资格测试与适用于安排计划的资格测试类似。然而,为了符合重组计划的资格,该公司还必须满足两个进一步的障碍:

    • 必须曾遭遇或可能遭遇影响、将会或可能会影响其持续经营能力的财务困难;和
    • 所提出的妥协或安排的目的必须是消除、减少、防止或减轻公司任何财务困难的影响。

    同样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在暂停程序后的12周内提出重组计划,则未经同意不得妥协任何没有付款期的“暂停”债务和预暂停债务。

    暂停

    暂停是2020年6月推出的一项新程序,适用于需要正式喘息空间的公司,使其能够实施救助计划。它创造了一个临时暂停,在此期间,公司享受一些暂停前债务的付款假期,并保护公司免受法律和执法行动的侵害。暂停令使公司管理层仍能控制公司(即所谓的“债务人持有”程序),但包括任命一名持牌破产从业员作为监督员,为债权人提供一些监督和保障。特别是,监督机构需要在整个暂停期间评估是否有可能继续救助作为持续经营的公司。暂停期最初为20个工作日,但可由董事再延长20个工作日,或在债权人同意的情况下延长最多一年,或根据法院的命令延长更长时间。

    公司(包括与英国有足够联系的海外公司)和有限责任合伙公司有资格申请暂停。然而,有一些重要的金融服务被排除在外,包括保险公司、银行、投资银行、投资公司、资本市场安bob直播软件排的各方和其他金融服务相关实体是不合格的。

    政府5

    行政管理制度载于该法案附表B1,是一个混合过程。它可以用来拯救一家公司。然而,在实践中,对公司的拯救很少实现,大多数管理的结果是出售公司的业务和资产,并解散公司。无论是你能想到的最大的公司还是最小的公司,都采用了管理模式——近年来一些备受瞩目的管理模式包括雷曼兄弟国际欧洲公司、MF Global、Woolworths、HMV、Blacks、City Link、BHS和Arcadia。

    管理的目的

    任命一名管理员是一项临时措施(最初任期不超过一年,但可以延长)。行政管理必须具有以下三个法定目的之一(载于该法案附表B1第3段):

    • 拯救公司作为持续经营,或在不可能的情况下;
    • 为了给债权人整体上带来更好的回报,而不是让公司在没有被首先管理的情况下被清盘,或者在这是不可能的情况下;
    • 将财产变现,以便将财产分配给一个或多个有担保的或优先的债权人。

    如何将公司纳入管理

    有两种将公司置于管理之下的方法:庭内和庭外。

    使用“庭内”途径将公司置于管理状态仅仅意味着向法院提交申请,要求法院发布管理命令(非常类似于在提交清盘请愿书后发布清盘令的程序)。

    使用“庭外”途径对公司进行管理意味着不需要法庭听证会。这一过程只需向法院提交某些规定的文件即可实现。

    合格的浮动押记持有人(本质上是公司全部或几乎全部财产的浮动押记持有人),股东或董事自己可以使用庭外途径将公司置于管理之下。债权人(以及其他债权人)不能这样做,但他/她可以向法院申请使用庭内任命途径将公司置于管理之下。任何庭外任命(以及拟议的管理人人选)必须提前5个工作日通知合格的浮动押记持有人,并可在此期间通过任命他自己选择的管理人来“胜过”该任命。

    在实践中,我们倾向于处理的大多数行政管理涉及董事在获得合格浮动押记持有人同意的情况下“庭外”提交申请,并且这些申请都是在同一天完成的。

    给药效果

    一旦合资格的浮动押记持有人、股东或董事向法院提交将公司置于行政管理的意向书,或申请行政管理令,临时暂停便会生效。临时暂停令将持续到管理人任命生效(此时暂停令成为最终决定),或在提交委任管理人意向通知后的一段时间届满。6暂停令给予公司一些“喘息空间”,并在其他事项中,防止任何针对公司的法律诉讼的开始或继续,没收租赁财产,或在未经管理人同意或法院许可的情况下强制执行安全。

    管理员

    公司管理人必须为公司全体债权人的利益履行职责。他必须在合理可行的情况下尽可能迅速和有效地履行职责。管理人是法院的人员,在行使其职能时,公司的管理人是公司的代理人。

    管理人控制公司的资产和事务,并有权进行公司的业务。一旦任命,管理人取代董事会,董事会的管理权力停止。管理人有权在管理开始后向向公司提供货物的债权人付款,优先于普通无担保债权人。管理人也有权向公司的有担保债权人或优先债权人进行分配,并有权向无担保债权人分配浮动押记变现的环形基金,即“规定部分”。对无担保债权人进行其他分配需要法院的许可。与清盘人不同,管理人没有法定权力撤销合约(虽然在实际操作中,管理人可以选择不履行合约条款,而招致无担保的违约申索),但管理人确实有权以价值过低或偏好为由,对某些管理前交易提出质疑,并在必要时对董事提起不当交易诉讼。

    结束一个政府

    行政管理并非终末程序,自行政管理开始之日起满一年后自动终止。经债权人同意(在某些情况下)或法院同意,这一期限可以延长。如果不可能使公司恢复生机(通常是这种情况),行政管理可以转换为债权人自愿清盘(见下文),或者行政管理人可以直接从行政管理中解散公司(见下文),而无需事先清盘。

    清算

    与其他一些破产程序不同,清算是一个终结程序——公司不会复活,最终将被解散。清盘是指政府委任一名破产从业员(清盘人),以收集及变现公司的资产,并按法定命令分配变现的资产,以(部分)清偿公司的债务。

    清算有两种不同的类型:强制清算;自愿清算。

    强制清算

    这种情况发生在法院根据呈请书下达清盘令时,呈请书通常由债权人以若干理由提出(见该法第122条)。最常用的理由是公司无力偿还债务(见上文)。如果法院认为清盘是公正和公平的,公司也可以清盘。

    在发出清盘令时,“破产管理署署长”(一名公务员)担任清盘人,但若债权人及股东有足够资产支付清盘费用,则可委任一名私人清盘人。债权人和股东提名不同清算人的,以债权人的选择为准。

    自愿清算

    根据该法第84至116条的规定,有两种类型的自愿清算,即:成员自愿清算;债权人的自愿清算。

    这两种类型的自愿清盘都是由股东决定公司清盘而开始的。如公司有偿债能力,而董事宣誓作出法定的偿债能力声明,则清盘将以成员自愿清盘的方式进行。董事们必须在决定公司清盘的股东大会召开前不超过五周的时间内签署法定声明。如果清盘人发现公司实际上无法在法定声明中规定的期限内偿还债务,则可以推定董事在没有合理理由的情况下作出声明。这样做的惩罚是最高两年的监禁和无限制的罚款。因此,董事们必须非常仔细地考虑他们是否能够作出法定的偿付能力声明。

    如果董事没有宣誓法定的偿付能力声明,清算将作为债权人自愿清算进行,并且必须在股东决议后14天内寻求债权人关于提名清算人的决定。债权人提名成员提名的清算人以外的人的,以债权人的选择为准。

    清算的影响

    在强制清盘中,在发出清盘令后,除非获得法院许可,否则不得对该公司提起诉讼或展开诉讼。在任何类型的自愿清盘中都没有自动暂停,但可以要求法院颁布暂停诉讼程序,这将有助于清盘。

    在这两种清盘模式下,公司必须停止经营业务,除非为清盘所必需。此外,在这两种类型的清算中,董事的权力实际上都停止了,但公司在解散之前仍保留其企业存在,并对其现有合同承担责任。然而,清盘人有法定权力放弃繁重的合同。

    在强制清盘中,在清盘开始后(在强制清盘中,清盘可追溯到清盘呈请提出之日)对公司财产进行的处置,除非经法院确认为无效。

    清算人的

    清算人被视为公司的代理人。他担任受托人,必须为公司及其债权人的集体利益行使权力。清盘人有权使公司受合约约束,但对其在执行职务时订立的合约概不承担个人责任,除非他越权行事。

    清盘人的主要权力载于该法案第165至168条和附表4,并且仅为公司资产的受益变现和收益分配的目的而行使。权力范围很广。

    清盘人也有行政权力,允许他/她管理债务证明程序,并在支付清盘费用后向债权人分配股息。

    清盘人在执行其职能时,有权采取行动避免某些交易,例如公司在清盘开始前的有关期间以低估值或优惠进行的交易,从而增加公司的资产。清算人也可以追究董事的不当交易责任,他/她可以将所有这些行动分配给第三方进行价值评估。清算人也有一定的责任和调查权力(例如,审查能够提供有关公司财产信息的人)。

    固定收费接收机

    与上述程序不同,这些程序是集体的,从某种意义上说,办公室持有人对公司的债权人作为一个整体负有责任,接管是一种强制执行程序,仅为有担保债权人的主要利益而存在。

    财产法受益人

    可根据《法律条例》第109条所赋予的法定权力委任接管人,以收取押记财产的入息。LPA授予的权力是有限的,但包括采取一切必要步骤收取入息和就该入息发出有效收据的权力。

    如为土地等固定资产委任接管人,一般情况下,押记文件所载的权力会补充《土地管理条例》所载的权力。这些权力将是广泛的,旨在允许接管人收取和变现资产,通常还包括管有和出售被控财产的权力,修理、维护和保险财产的权力,以及行使与此相关或有助于此的所有其他权力。

    固定收费接收机

    固定收费接管人可由债券持有人指定,该债券明确规定了接管人的指定。押记文件将列明接收人的权力。通常,“固定收费接收人”一词被用来描述被指定接管非房地产资产(如股票)的接收人。鉴于大多数LPA接收方不仅从LPA中获得权力,而且从合同中获得权力,因此在实践中,LPA接收方和固定收费接收方之间没有太大区别,并且这两个术语通常可以互换使用。

    接收方

    接管人主要对其指定人负有责任。接管人还就其被委任的资产对公司负有某些相当有限的责任,因此,如果他行为不当或损害公司利益,公司可以起诉接管人。接收人对任何其他证券持有人也负有衡平法上的注意义务。接管人的一般责任是只为适当的目的而使用他/她的权力,并本着诚信行事。如接管人获委任行使出售权力,他/她必须合理小心,以在有关情况下取得合理可能的最优价格。

    接管人作为公司的代理人。接管人的代理在公司清算时终止。委任接管人并不影响公司的存续,但董事已被剥夺对委任财产的权力,而公司仍须对其现有合约负责。

    LPA/固定收费接管是一个重要的程序,可以非常有效地用于有担保债权人控制和出售公司或公司集团的股份和/或房地产资产。

    行政接管

    根据《公司法》第29条,持有公司全部或几乎全部资产浮动押记的持有人可以为公司委任行政接管人。

    行政接管人的地位类似于集体破产制度(如行政管理)中的办公室持有人,一般是公司的代理人。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行政接管人并不对全体债权人负有责任,而通常只是为其指定人的利益行事。

    2002年法例修订后,浮动押记持有人委任行政接管人的权利受到严格限制。就2003年9月15日之前订立的押记文件或某些有限例外情况(例如资本市场豁免)而言,仍有可能委任行政接管人。然而,行政接管现在是非常不寻常的,在大多数情况下,浮动押记的持有人将需要任命一名管理人,而不是行政接管人。

    行政接管人除了拥有押记文件所列明的权力外,还拥有法案附表1所列明的所有权力,除非这些权力与押记文件的规定不一致,否则被视为包括在押记文件中。

    行政接管人的职责

    如上所述,行政接管人的主要责任是对其指定人的责任,但有责任不得不当损害公司或其其他债权人的利益。他/她没有权力或义务处理无担保债权。

    行政接管人对公司和其他证券持有人的剩余义务与非行政接管人所欠的义务类似(见上文)。他/她作为公司代理人的身份也是如此,除非公司进入清算。

    解散

    公司经清算或者管理后,可以解散。公司注册处处长收到私人清盘人、破产管理署署长或破产管理人的申报表,说明清盘或破产管理(分别)已完成,三个月结束后,公司自动解散。

    公司也可以自愿要求将其从登记册中除名,例如,如果公司已达到使用期限,不再从事任何贸易活动。最后,如果公司一直未能履行其公司义务,例如提交年度账目和申报表,公司注册处处长可以将其解散。

    公司解散后,公司的存续终止,没有人可以代表公司行事,公司不能提起法律诉讼。公司的债务及义务已消灭,但公司恢复列入登记册的情况除外(见下文)。任何仍在公司的地产或不动产权益都归王室所有。

    公司可以在解散后的六年内恢复注册(如果恢复注册的目的是为了对人身伤害造成的损害提起诉讼,则可以在任何时候恢复注册)。

    如果您想了解本指南的更多信息,请与您在Ashurst的常规联系人或我们下面列出的联系人之一联系。bob正常玩会被黑吗

    1. 本快速指南中的法律规定为2022年4月。
    2. 参见In Matter of Cheyne Finance Plc (In bankruptcy) [2007] EWHC 2402 (Ch)和BNY Corporate Trustee Services Ltd -v- Eurosailbob直播软件 UK 2007- 3bl Plc & Ors [2013] UKSC 28;[2013]《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3. 公司自愿安排、安排方案、重组计划、暂停及解散。
    4. 请注意,批准CVA的决议将是无效的,即使在价值上有四分之三或更多的债权人投了赞成票,如果那些投反对票的债权人包括一半以上的债权人,这些债权人的债权已被批准投票,并且与公司无关。
    5. 本快速指南只提供了一个简短的管理之旅。有关更详细的分析,请参见bob正常玩会被黑吗Ashurst的快速指南“行政概览”
    6. 对于合格浮动押记持有人,自提交委任意向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对于公司或其董事,自提交该意向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主要联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