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指南-普通法规定的不可抗力
2023年6月16日
“不可抗力”一词——其字面意思是“超强力量”——起源于法国民法。然而,在普通法(无论是英国法还是其他普通法管辖区的法律,如澳大利亚法)下,不存在不可抗力原则。相反,“不可抗力”一词是一个方便的“标签”,用于指在一方履行合同义务受到其无法控制的事件(如自然灾害或战争)的影响时,免除一方履行合同义务的条款。
普通法合同法的一个独特之处在于,除有限的例外情况外,法律允许订约双方在合同中规定支配其合同关系的所有条款。因此,它赋予缔约各方灵活和自由地决定其合同条款,并确定这些条款不会因合同本身之外存在的法律原则而改变,这与受民法管辖的合同不同。
然而,与普通法合同法相关的这一优势也意味着,如果当事人希望“证明”他们的合同能够应对合同有效期内可能发生的情况变化,他们必须在合同本身中明确对此作出规定。在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法律能够帮助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受到外部监督事件影响的一方的情况非常有限。这一规则的一个例外是挫折原则,即如果合同被称为“挫折”,当事人在合同项下的义务将被解除。然而,挫折原则的应用非常有限,下面将详细讨论。
出于这个原因,通常的做法是在合同中加入不可抗力条款,以便在一方履行合同义务受到其无法控制的事件的影响时免除其履行合同义务。
虽然起草不可抗力条款应反映具体情况,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不可抗力条款已演变为遵循类似的形式,并且对此类条款的解释存在广泛的判例法。
一般来说,一个有效的不可抗力条款将由两个主要部分组成:定义什么是“不可抗力事件”,以及处理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的操作条款。
任何不可抗力条款的出发点都是确定将触发该条款适用的不可抗力事件。一些条款选择了一个非常广泛的定义,指的是寻求依赖该条款的一方的任何“超出合理控制的事件或情况”。但这种方法可能导致不确定性。
另一种方法是有一个“详尽的定义”,列出所有类别的事件,打算涵盖,例如,战争,自然灾害,如地震或洪水,恐怖袭击等。然而,与这种规定性定义相关的风险是,如果发生了一些完全不可预见的事件,而双方在起草该条款时没有考虑到这一点,则双方将不受不可抗力条款的保护。
出于这个原因,在大多数情况下,最好的方法是有一个包容性的定义,其中列出了双方设想的不可抗力条款将涵盖的事件,但随后包括一个“包揽一切”的规定,以确保该定义不排除该条款适用于其他类似事件。如果采取这种做法,当事方也可能希望在定义中明确排除某些事件。在某些情况下,可能需要更精确地说明,某些事件将或不将被视为与合同一方有关的不可抗力事件,而不是与另一方有关的不可抗力事件。
要记住的关键一点是,虽然定义要求相关事件不可预见是不寻常的(考虑到不可抗力事件通常是可预见的,但无法预防),但该事件必须超出当事人的控制范围。
最终,某一具体事件是否属于不可抗力事件的定义范围,将取决于个别合同的起草。
以下是根据判例法产生的具体不可抗力事件应牢记的一些一般要点:
如果事实上存在属于不可抗力事件相关定义范围的事件,寻求履行救济的一方通常需要证明:
“阻止”一词被解释为具有相当狭义的含义:声称不可抗力的一方必须证明其履行义务在法律上或实际上是不可能的,而不仅仅是比原先预期的费用更高。4
不可抗力条款通常规定,寻求依靠不可抗力条款的一方必须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通知另一方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的事实。通知通常需要包括有关不可抗力事件及其对一方履行其义务能力的影响的详细信息。通常,通知要求将成为当事方依赖该条款所规定的救济的能力的先决条件。因此,必须遵守所有程序性要求,因为不这样做可能会使一方无法依靠该条款。
在一些国家,如中国,政府部门有时会在发生影响广泛的事件(例如2020年的COVID-19爆发)的情况下向公司颁发“不可抗力证书”。在普通法范围内,此类证书可能是不可抗力事件发生的有用证据,但证书本身的存在不太可能足以援引不可抗力条款的适用(除非,例如,该条款明确提及颁发此类证书作为触发因素)。
除了最初的通知和信息要求外,不可抗力条款通常要求声称不可抗力的一方定期向另一方提供最新情况。同样,不遵守这一要求可能会损害索赔方依赖该条款的能力。
不可抗力条款通常会明确要求一方尽合理努力减轻不可抗力条款的影响。
然而,即使该条款没有明确规定一方有义务采取缓解措施,但在实践中,该方仍可能需要证明其无法减轻其影响,证明不可抗力事件实际上导致该方无法履行其在合同项下的义务。因此,如果有其他可选的履行方式,但一方没有采取其他方式来减轻或防止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则法院不太可能认为一方的不履行完全是由于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
另一个独立但相关的问题是,不可抗力事件是否必须是依赖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的唯一原因。上诉法院在2019年林邦根案中审议了这一问题。5在那起案件中,Limbungan租用了一艘船,并寻求不可抗力救济,理由是该矿的一个大坝决堤,导致该矿停产,而Limbungan一直从该矿采购铁矿石,然后将其运往马来西亚。然而,有证据表明,由于马来西亚对铁矿石的需求下降,林邦根无论如何也不想发运这些铁矿石。法院认定,Limbungan不能依赖于不可抗力条款,因为该条款要求寻求救济的一方“除了”不可抗力事件之外“准备好、愿意并能够履行合同”。但是,“但是”检验是否适用将取决于有关不可抗力条款中使用的措辞。
在2018年的一起案件中也遇到了类似的困难,在该案中,被告声称在租用石油钻井平台的合同中出现了不可抗力。6被告声称,相关的不可抗力事件,即加纳政府实施的钻井暂停令,使其无法进行钻井作业。然而,法院发现,被告无法继续其钻井作业(这意味着它不需要租用钻井平台)的主要原因是政府没有批准其钻井计划(这一失败不是不可抗力事件),其覆盖的区域比暂停影响的区域更广。
不可抗力条款还需要处理如果不可抗力事件使一方无法履行其义务,则双方打算发生的事情。通常,该条款将规定,在不可抗力事件(及其直接影响)不再妨碍合同的履行之前,双方在合同项下的义务将被暂停。谨慎的做法是在条款中包括要求依赖该条款的一方定期更新的条款。
大多数条款将规定,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在一定时间内没有解除,例如6个月或12个月,那么双方将有权终止合同。
双方还应考虑对合同下其他条款的连锁效应。例如,可以适当规定,合同期限将根据不可抗力事件的持续时间延长。
根据英国法律,1977年《不公平合同条款法》(UCTA)对不可抗力条款的影响也需要考虑。在UCTA下,一方不能依赖任何条款来排除或限制其自身违约的责任,除非该条款满足UCTA下的合理性测试(UCTA第3(2)条)。虽然不可抗力条款通常被认为是合理的,但如果它们被起草得异常广泛,以涵盖诸如成本增加或可能在双方控制范围内的事件等事项,则可能会产生问题。
在一些非常有限的情况下,普通法挫折原则可能会帮助无法履行其合同义务的一方。如果在合同成立后发生了某些事情,使合同在物理上或商业上不可能履行,或将履行义务转变为与签订合同时所承担的义务完全不同的义务,则合同可能被解除或“受挫”。然而,判例法表明,在合同被视为无效之前,必须达到一个非常高的门槛:仅仅是履行合同有困难或不经济,或涉及一定程度的困难或不便是不够的。
一个主要案例7处理挫折原则,它说明了该原则如何仅适用于发生的事情使义务“完全不同”于最初承担的义务,涉及原告公司建造78所房屋的合同。工程计划在8个月内完成,但是合同在1946年签订,并且出现了意想不到的劳动力短缺,这意味着工程花了22个月才完成。索赔人辩称,原合同已被驳回,因此应按日期支付按劳计酬基础(即,在没有合同的情况下,服务的合理金额),高于合同价格。bob直播软件然而,上诉法院认为,虽然工作证明是更繁重的。它从来没有成为一种不同于合同中所设想的工作。
成功援引挫折原则的经典案例是合同的实物客体被破坏,或者在个人合同的情况下,应该履行合同的人已经死亡或生病。
也有一些情况是,战争或其他情况使合同的履行成为非法,从而使合同失效。例如,在1943年的一个案例中8英国供应商和波兰采购商签订了一份机械供应合同。合同签订后,买方支付了定金,德国入侵波兰,宣布波兰公司与“敌人”进行贸易是非法的,这意味着波兰买方被禁止按照合同进行采购。有人认为,在这种情况下,合同已经失效。
另一方面,在2019年最近的一起案件中,法院认为英国脱欧并没有影响欧洲药品管理局(EMA)对伦敦房屋25年的租约。法院驳回了EMA的论点,即:(i)租赁因监管违法而受挫,以及(ii)各方的共同目的将因英国退欧而受挫。在违法性方面,法院认为没有理由认为机电管理局不能继续出租该处所。就共同目的而言,法院认为:
必须达到一个非常高的门槛,才能表明合同已经真正“受挫”。此外,如果当事人已经通过不可抗力条款或类似机制处理了合同中的监督事件,法院也不太可能适用这一原则。判例法表明,法院和法庭不愿适用这一原则。然而,截至2020年3月,我们预计在受冠状病毒病(COVID-19)大流行影响的合同的背景下,这一法律领域将在未来几个月得到发展。特别是,在政府应对大流行病的措施使某些活动成为非法的情况下,挫折原则可能会发挥作用。例如,意大利、西班牙和法国通过了紧急条例,例如防止大规模集会,从而影响到与会议、音乐会和其他活动有关的合同。
总之,虽然每个案例都必须根据其本身的事实进行评估,但通常可以说,令人沮丧的事件是:
在某些情况下,合同可能因非法而被终止,要么是因为合同本身违反法律,要么是因为当事人的行为在某种程度上是非法的。显然,非法行为和挫败感之间存在一些重叠。虽然对非法性原则的详细讨论超出了本简报的范围,但足以说明它的适用范围也非常有限,这一领域的大多数案件涉及某种被认为违反公共政策的非法行为,例如涉及犯罪收益的合同。